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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非教学类)

2021-05-21 18:15:37

实验室开放管理细则(非教学类)

(青岛科技大学传媒学院数字媒体实验中心)

一、实验室主要承担教学任务。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可协助完成经批准的科研及其他非教学使用。

二、凡是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等各项纵向研究课题任务,可无偿使用实验室设备,由课题负责人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实验设备使用申请,填写《实验室预约使用申请表》,报实验中心由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安排使用。

三、各类横向课题任务需要使用实验室,均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纳设备使用成本费用(成本收费标准,由各实验室制定,实验中心核准)。横向课题承担需使用实验室设备,需由项目负责人事先申报使用计划,填写《实验室预约使用申请表》,由实验中心主任及院长批准方可安排使用。

四、学生使用实验室设备,需与其课程学习及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直接有关,经过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填写《实验室预约使用申请表》,经实验中心批准后方可使用。

五、批准使用的科研及其他非教学使用尽量安排在工作日和工作时间进行。

六、对于批准使用的科研及其他非教学使用所造成实验室工作人员加班的加班费,使用的消耗材料,产生的电话费等其他费用,须一并考虑计入成本费用。

七、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每次进入均须填写实验室日志。

八、使用者以及外来协助工作的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服从责任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使用中,实验室仪器设备出现损失,应按实验中心《损坏、丢失实验仪器设备赔偿规定》执行。

九、使用者不得利用实验室设备进行与申请无关或以外的其他活动和行为。外来协助工作的人员须事先申报,得到批准以后才能进入实验室。违反规定的使用者可以中止和取消其使用,严重者以校纪处分。

十、实验室管理人员及责任教师不得以权谋私,须对所有该实验室的使用管理负责,非教学使用也必须在场,不得私借钥匙。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者要与使用者共同承担责任。

十一、严禁将食物、饮品等带入实验室,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严禁堆放个人物品、使用私人电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