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传媒学院
国际化办学与交流奖励暂行办法
(2019年6月18日传媒学院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面对全新的国际化市场和人才竞争格局,学院坚持“高筑台,广聚才,不虚妄”的发展方略,打造“国际平台 + 科学艺术 + 文化传播 + 公益理念 + 分享教育”的创新模式,以国际化办学项目为牵引抢占新型学科发展制高点。为打造一流的国际化办学平台,推动国际化教学课程、创新改革项目和跨国跨校教学研究项目取得更多更大成果,特制定国际化办学与交流奖励暂行办法。
第二章 国际化师生培育扶持计划
1.设青年教师国内外攻读博士支持计划。国外每人支持2万元;国内每人支持1万元。
2.设国内外高访研究计划(不含公派)。国外每人支持2万元;国内排名前30名大学,每人支持1万元。
3.我院本科、研究生国内外交换支持计划。国外友好大学间1年每生支持5000元;国内排名前30名大学,6个月每生支持2000元,1年每生支持4000元。
第三章 国际化教育教学模式综合类
学院设立年度“国际化教学与教学研究创新奖”。
1.国际化教学创新课程奖。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
2.国际化教学研究课题创新奖。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
3.国际教学名师及国际化办学突出贡献奖。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5000元。
第四章 实施原则
1.本办法所涉及的经费支出,从学院创收经费中支出并纳入学院总预算。
2.本办法所列奖励经费均为税前奖励,个人所得税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3.励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及争议事项,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4.本办法须经传媒学院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5.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