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参与学院教育教学实践工作,提升学生专业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结合传媒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青科传媒·学领·教学创新实践奖学金”(以下简称“青科传媒奖学金”)是由青岛科技大学传媒学院统筹管理,用于奖励学业成绩、学术创新、社会实践、学院教育教学辅助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在校学生的综合性专项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与奖励标准
第三条 “青科传媒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热爱学校,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学习刻苦,积极进取,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第四条 科研成果突出,学生以第一作者获得以下成果:CSSCI论文;泰山文艺奖;全国美术作品展入展;在《人民文学》《收获》《当代》上发表作品;在中央电视台公开播放15分钟以上纪录片动画片或10集以上电视剧等影视作品。每项奖励2000元。
第五条 申请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经学院审核、官网公示合格后,可获年度奖学金3000元:
1.申请人需是我院在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课程考核无不及格记录;
3.获得以下成果之一: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文学艺术作品1篇;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会议论文1篇;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或作品展,作学术报告或进行作品展示1次;作为核心成员获得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竞赛等奖项1项;在学期间考取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表彰;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表现良好,在行业单位完成集中专业实践,本人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实践成果。
第六条 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与专业实践教学资源建设、学术活动组织,产生良好的效果,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奖励标准按时长计算,每生每天(不超过8小时)100元,需经任务发布人验收。
三、奖励对象与奖励名额
第七条 “青科传媒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院本科生、研究生,包含非全日制研究生。
第八条 “青科传媒奖学金”每年的奖励名额由传媒学院根据捐赠情况综合确定。
四、评 审
第九条 “青科传媒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一年一评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 “青科传媒奖学金”的评审程序:
1.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
2.初审:教学办或实验室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3.复审:初审通过后,由学院工作小组进行复审并开展评审工作,等额确定建议奖励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
4.公示:学院工作小组将“青科传媒奖学金”受助候选人建议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经费来源
第十一条 “青科传媒奖学金”经费来源于上海学领卓越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青岛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定向捐赠。
六、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由青岛科技大学传媒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 传媒学院将根据学校教育改革最新要求、办学实际情况和上海学领卓越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捐赠意愿等对本评选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传媒学院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