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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细则

2024-11-13 15:51:4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激励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增强研究生责任感、使命感,培养兼具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选树典型,激励学生,根据《青岛科技大学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实施办法》(青科大字〔2021〕41号)、《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将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细则公布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在籍的二、三年级研究生。一年级研究生不参加评选,评选学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生活简朴、热爱劳动,能够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科研优秀:所有的学位课程没有出现过不及格现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学位课平均成绩计算公式M=ΣMiAi/ΣAi,式中Mi、Ai分别为第i学位课考试成绩和学分数);

(2)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拓宽知识面,理论联系实际,学术思想活跃,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或国家级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一篇文章,署名前两位;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中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出良好的道德风貌和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心健康。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

凡我校注册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参加评选:

1.具备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的第1条和第3条的相关规定;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所有的学位课程没有出现过不及格现象,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活动,工作积极认真,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得到师生的认可与好评;

4.严于律己,关心集体,自觉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抵制有害于研究生健康成长的现象,有集体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和社会工作,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5.研究生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

(三)评选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资格:

1.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者;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毕业者。

(四)在同一次评选中,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得重复获奖。

三、评选比例及名额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分配的名额,由学院评审小组统一分配

四、评选流程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评选流程如下:

1. 由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

2. 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参选的申请人进行答辩,由学院评选小组结合申请人学习、科研、日常表现等综合情况进行答辩评审,最终确定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人选;

3. 制定评审细则与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宣传栏进行公示,推举出候选人名单后学院进行五天的公示;

4. 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


青岛科技大学传媒学院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