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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第二批次方案

2022-04-14 07:34:45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青岛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传媒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和复试工作专家小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剂计划

我院计划接收调剂研究生8名,其中非全日制出版专业学位研究生2名;非全日制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广播电视领域)6名(影视动画创作4名,创意写作2名)。

二、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学院执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的A类考生分数线。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不低于各学科(领域)招生计划的12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对进入复试的考生,学院要对以下材料进行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 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等;

6.自学考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以毕业的考生:提供成绩单;

7.《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要求考生所在单位盖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考生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县级政府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以上材料需要4月1524时之前通过五思系统https://yjsfs.qust.edu.cn/roleLogin 提交,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上述材料中第1、6、7项证明的可先参加复试,于2022年4月30日前补齐相关材料。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考核方式主要为笔试和面试,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复试成绩低于120分(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1)复试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视频监控下的笔试方式。戏剧与影视学学术硕士、出版专业硕士和艺术专业硕士(广播电视领域)均采用笔试方式,笔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80分,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

3)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专业面试与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合计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上述考核外,必须加试(笔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试方式采取视频监控下的笔试方式进行。

5推荐免试生已在推荐阶段进行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但要按照《青岛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试行)》要求对其进行考核。


3.复试时间:

           416日   900  测试双机位

出版专业  #腾讯会议:829-450-666

广播电视专业  #腾讯会议:571-8252-2999

417日   800-900笔试

417日   1000-1700 面试

4.学院提供复试联系方式:

邮箱: Cmxyyzb@163.com   电话:0532-88959182  


三、调剂

(一)基本要求

我校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达到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且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向我院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

(二)调剂程序

调剂要求详见《青岛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调剂程序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网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调剂程序执行。

四、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满分100分)=折合初试成绩(100分)×70%+折合复试成绩(100分)×3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满分)×100

2.折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

(二)各专业采取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中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成绩排名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重要的录取参考,具体时间以复试安排为准。

(四)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2.在复试中发现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4.折合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



五、其他

1.如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差较大,我院有权对考生再次进行复核考试并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2.复试、录取申诉受理部门及电话:

传媒学院党总支: 0532-88958981

3.本办法由传媒学院负责解释。

                                          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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