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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山东省社科普及与应用重点项目的通知-传媒学院

2013-04-09 00:00:00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科普及与应用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三贴近”原则,紧扣主旋律,体现时代性、科学性、知识性、实用性和可读性,力求图文并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易于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的公众阅读。最终成果为理论普及类、文化普及类、重大战略或热点解读类、社科知识普及类通俗读物或着作。

学术研究、对策研究、工作研究,以及自然科学普及等方面的选题,不在申报之列。

二、选题方向

1、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总结中国共产党建设历史、成绩、经验,宣传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解读中国梦,推动理论大众化的通俗读物或着作。

2、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宣传普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及经济文化强省建设重大战略的通俗读物或着作。

3、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通俗读物或着作。

4、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通俗读本或着作。

5、传承弘扬齐鲁历史文化和山东革命文化、当代文化,弘扬新时期山东精神的通俗读物或着作。

6、倡导科学理念,提升人文科学素养的社会科学知识普及类趣味读物或着作。

申报者可围绕上述选题方向,根据研究专长、学科优势和学科特点,结合实际确定具体选题。

三、项目实施

1、项目确定。社科普及与应用重点项目由省社科联科普部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公正评选,经项目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为2013年山东省社科普及与应用重点项目。

除通过申报方式确定重点项目外,根据需要,可采取委托方式选定社科普及与应用重点项目。

2、资助方式。社科普及与应用重点项目(资助类)写作提纲获批后,先行拨付2000元启动经费,由项目组按照协议书要求组织实施。科普部加强对项目进度、质量督导,组织评审组对已立项项目的运作情况,特别是样稿质量进行评估。将其中选题好、内容新、可读性强,具备社科普及与应用着作出版条件的项目,列为全额资助出版项目,结项方式为出版社出版。科普部负责组织出版并承担全额出版费用,每项另给予3000—5000元经费资助(含先期拨付的2000元);

已立项资助项目中未列为全额资助出版项目的,作为部分资助项目,结项方式为鉴定通过或自行出版。每项给予3000元经费资助(含先期拨付的2000元)。

达到立项标准而又自愿筹集经费,可确定为社科普及与应用重点项目(自筹经费),结项方式为鉴定通过或自行出版。

3、项目管理。社科普及与应用重点项目(资助类、自筹类)立项后,作为省社科联科普类课题管理,正式行文公布,下发立项通知书,签订协议书,资助类项目拨付启动经费(单位组织申报的项目原则上拨付至主管部门)。项目日常管理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结项等事宜由省社科联科普部负责,并对项目出版或结项时的名称及内容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四、注意事项

1、申报者须是山东省(含驻鲁单位、机构)各社会科学研究、教学单位、机构、社团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项目承担者属多人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

2、申报者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副高以上职务的,须附有2名相同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的推荐书。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承担上年度社科普及与应用出版资助项目和省社科联重点科研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报2013年社科普及重点项目。

4、已经资助出版或正在编写出版的资助项目(可登陆www.skj.gov.cn查询),原则上不接受相同或相近项目申报。

五、申报办法

1、原则上以各市、大企业社科联,各省级社团,各高校、党校和社科院科研处(文科处)为单位组织申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项目实施工作。

2、申报者应参照通知要求,填写《2013年社科普及与应用重点项目申报表》(简称《申报表》),《2013年社科普及与应用重点项目内容简介(活页)》(简称《活页》)。打印《申报表》一式2份、《活页》一式10份(所有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骑马订),一起装入档案袋内,连同电子版于4月20日前交所在单位负责部门。

3、科技处集中受理各学院申报材料的时间为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