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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二届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与应用优秀作品的通知-传媒学院

2012-09-18 00:00:00

关于评选第二届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与应用优秀作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广大社科工作者积极投身社科普及与应用作品的创作,不断繁荣发展社会科学普及事业,更好地提升公众人文素养,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有关规定,将开展第二届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与应用优秀作品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着重体现“三贴近”要求,通过评选,评出方向、评出水平、评出成果,不断繁荣发展我省社科普及作品的创作,多出精品力作。

二、评选范围

凡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公民出版、发表的下述社科普及作品,以及省外公民以山东省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为内容出版、发表的下述社科普及与应用作品,均可申报。

1、着作类社科普及与应用作品:国内公开出版或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图书(包括着作、编选作品、翻译图书、编译图书、画册等);国内公开出版或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丛书(或称文库,每个选题各自独立成册);国内公开出版或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套书(几本为一套,合成一个体系),每套为一种,只有全部完成出版后方可参评。

2、文章类社科普及与应用作品:在国内公开发表或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报刊上发表的科普作品,以及取得显着成效的社科普及论文、研究报告、科研论文等。

3、参评作品时限:2010年7月至2012年6月出版或发表的社科普及作品。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社科普及与应用优秀作品,不再申报参评;外文和少数民族文字社科普及与应用作品暂不参加评选。

三、作品参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和实用性,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能启迪智慧,激励人们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兴趣。

2、在普及社科知识、提高人文素养方面取得显着效果。

3、图书编校质量达到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合格标准。

四、评选分类及奖项设置

奖项分为着作类、文章类两个类别,每个类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设立活动组织奖,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优秀作品另行结集出版。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从所有获奖作品中再推选出第二届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与应用十大优秀作品。

五、具体要求

1、以各市、大企业社科联, 各省级社团,各高校、党校和社科院科研处(文科处)为单位组织申报。

2、申报者应参照通知要求,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与应用优秀作品评审表》(简称《评审表》),《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与应用优秀作品评选活页》(简称《活页》)。打印《评审表》、《活页》各一式15份(所有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骑马订),作品原件二份,一起装入贴有《申报表》封面的档案袋内,连同电子版于9月30日前交科技处5020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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